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道路清扫和垃圾收集购买服务项目

2020-03-27 09:55:50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道路清扫和垃圾收集购买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2-202003-15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道路清扫和垃圾收集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213,023.22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范围:街道办事处大院周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边、广澳社区、东湖社区、埭头社区、三遼社区、溪头社区、大蔚社区、河渡社区、磊广公路埭头段至北山湾大道东湖段两侧外延1米、南湖工业区及老广南路。

2、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首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招标,当年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逐年依此类推)。

3、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项目范围内道街道办事处大院周边(含广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边、埭头南湖台商投资区、老广南路、磊广公路埭头段至北山湾大道东湖段两侧外延1米)及各社区住户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各社区垃圾转运点保洁维护,公共厕所清洁、保洁,公共广场、小公园等设施的卫生保洁,道路清扫保洁及无主装修废土清理清运、高空垃圾清洁,水面漂浮物打捞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4、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213,023.22元/3年(人民币4,071,007.74元/年),投标报价超过该金额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③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④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3月26日 至 2020年04月0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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